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願上帝再次透過你降臨世間,願上帝在這一刻照亮你的生命,願祂​的力量在你裡面增長,越來越有人子的模樣。--卡提雅‧許思

天地之主,我感謝你,因為萬物都是因你旨意而有的,都是因你的愛和恩典我們在這裡,謝謝你常聽我,應允我的禱告,解決我生命的一切困境,改變一切的曾經,斷開一切黑暗權勢,穿梭時空到這裡來拯救我,一切榮耀尊貴權柄頌讚都歸於你直到永遠。

羔羊妻子的新衣
文章出處: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a10141104/34539921


這裏所說的妻子也預備好了,特別是指著妻子的衣服說的。啟示錄十九章八節:「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,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。」(「光明潔白」照原文可譯作「潔白光彩」。)從聖經中我們看到,基督信徒有兩件衣服:一件就是主耶穌,主耶穌是我們的衣服;一件就是這裏所說的光明潔白的細麻衣。當我們到神面前去的時候,是主耶穌作我們的衣服,主耶穌是我們的義,我們穿上祂到神面前去;這是我們所共有的,我們每一個聖徒到神面前去都是有衣服的,不是赤身露體的。另一面,當我們獻給主耶穌的時候,我們要穿上光明潔白的細麻衣,就是聖徒所行的義:這一個「義」字,在原文是多數的,可以把它譯作「眾義」,是一件一件的義,這個是我們的細麻衣。我們得救之後,就開始要有一件細麻衣,就是聖徒所行的義,來作我們的妝飾。
從詩篇第四十五篇裏,也可以看出基督信徒是有兩件衣服的。第十三節說:「王女在宮裏,極其榮華;她的衣服是金的。」(「用金線繡的」,應該譯作「金的」,意思是用金子作的,用金子打成的。)第十四節說:「她要穿繡的衣服被引到王前。」(原文沒有「錦」字。)可見第十三節的衣服和第十四節的衣服不同,第十三節的是金的,第十四節的是繡的。啟示錄第十九章所說的細麻衣,乃是繡的,不是金的。甚麼叫作金的?主耶穌是金的,主耶穌是完全出乎神的,主耶穌所給我們的那一個義,在我們得救的時候,給我們穿上的那一件衣服,是金的。另外,從我們得救之日起,我們一直在繡一件衣服,這就是聖徒所行的義。換句話說,金的衣服是神藉主耶穌給我們的,繡的衣服是主耶穌藉聖靈給我們的。當我們信主的時候,神藉著主耶穌給我們一件金的衣服,就是主耶穌自己,與我們的行為一點關係都沒有,是祂作好了給我們的。繡的衣服是與我們的行為發生關係的,是要一針一針繡出來的,是聖靈每天在我們身上所作的。甚麼叫作繡呢?意思就是,本來是空白的,沒有東西的,後來用線把東西繡上去,繡好之後,繡上去的東西和本來的東西就成為一個了。這就是說,神的靈作工在我們身上,把基督組織在我們身上,這一個是繡的。我們不只得著一件金的衣服,並且還要有聖靈所繡的衣服,把基督組織在我們裏面,要從我們身上彰顯基督。這繡的衣服,就是聖徒所行的義。這個繡,不是一次的,乃多次的,是一天過一天在那裏繡,一直繡到神說已經預備好了。
或者有人要問,這裏所說的義是甚麼?在福音書裏有許多這樣的義,像馬利亞因為愛主的緣故,用香膏抹主,這就是這裏所說的義,這就像一件細麻衣許多經緯中間的一根。又如路加福音八章記載的苦撒的妻子約亞拿,還有許多別的婦女,她們因為愛主的緣故,供給主耶穌和門徒物質上的需要,這也是義。因為心裏被主的愛感動,就在外面有一個表示,這就是義,這就是細麻衣,這就是我們今天在那裏繡的。我們有一個表示,是因為愛主而有的表示,是藉著聖靈所行出來的,這就是千經萬緯中的一根。聖經裏有話說,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裏的一個喝,他就不能不得著賞賜。這就是義,是因為愛主行出來的。我們向著主有一種愛的表示,有一個愛的行為,這就是義。
這件衣是白衣。啟示錄第七章告訴我們,白衣是在血裏洗了才白的。我們要記得,我們的罪要在血裏洗乾淨,我們才能變白,我們的行為也得在血裏洗乾淨,我們才能變白。基督信徒沒有一個行為是本來白的。我們即使有了義,但裏面總有一點攙雜。多少時候,我們待人好一點,但裏面還有點不願意;多少時候,我們對人忍耐一點,但回到家裏還得說兩句話。所以,我們就是行了義,還需要血的洗淨。我們需要主耶穌的血洗淨我們所犯的罪,我們也需要主耶穌的血洗淨我們所行的義。我們永遠不能作一件潔白的衣服,我們就是作到九十九分好了,還有一分是不好的,人在神面前總不能說完全是好的。即使出乎愛主而有的好行為,還得用血洗。曾有一個很屬靈的人說,連他在神面前為著罪所流的眼淚還得用血來洗。哦,因著懊悔而流的淚,還得用血洗。所以第七章說那白衣是用羔羊的血洗白的。我們沒有甚麼可誇口的,我們這個人從外面到裏面沒有一點好的地方。我們越認識自己,就越知道自己是多麼污穢,在最好的事上也攙雜了污穢,在最好的存心也攙雜了污穢。所以,沒有血的潔淨,就沒有白的可能。
這裏的衣服,不只是白的,並且是光彩的。光彩的意思就是發亮的。白的顏色很容易變作素的,淡的,平常的。但是這件衣服,不只是白的,並且是發亮的。夏娃沒有犯罪以前,是白的,但不能說她是有光彩的。夏娃沒有犯罪以前,不錯,她一點罪都沒有,但是,她是渾渾噩噩的,她不是聖潔的。神所要求於我們的,不只是白的,並且是發亮的。白是消極的,光彩是積極的。所以我們不應當怕艱苦,我們不應當愛慕平坦的道路。艱苦的日子,能使我們發亮。有的基督徒,你覺得他沒有罪,你覺得他甚麼都不錯,甚麼都好,但是你也覺得他沒有甚麼光彩。他的好是平平淡淡的好,雖然是白的,但並不發亮。另有一班基督信徒,常常經過試煉,常常遭遇痛苦,多少時候,他們好像搖搖欲墜了,但是,他們還站在那裏。經過了相當的時候,在他們的品德裏發亮了。不只是素的,並且是亮的;不只是白的,並且是有光彩的。神在我們身上,一直花功夫使我們潔白,也一直花功夫使我們發亮。祂要我們有光彩,所以我們需要出那麼大的代價,所以各種各樣的難處要臨到我們身上;不然我們就不能有光彩。單單白的是不夠的,神要有積極的光彩在我們身上。怕艱難,怕麻煩,巴不得道路平坦,巴不得事情容易,都是使我們失去光彩的。越遭遇痛苦艱難,越能發亮。平平淡淡的過日子的人,雖然可能是白的,但他是一個沒有光彩的人。
這件衣服是細麻衣。在聖經裏,羊毛和細麻的意義是不同的,羊毛是指主耶穌的工作,細麻是指聖靈的工作。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七節說主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,可見羊毛是有救贖的性質的。但細麻沒有救贖的性質,細麻是沒有血的東西,是值物,是人因著聖靈在他裏面的工作而產生的。這裏的細麻衣,是說神不只要人有神的義,並且要人有自己所行的義,神不只要在我們身上得著神的義,神也要在我們身上得著眾義。
聖徒是「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」。所有的行為,所有外面的義,還是因著恩典而來的,是聖靈在人裏面工作的結果,不是人憑著自己的天然造出來的。所以我們要學習向上仰望說:主阿,你給我;主阿,你施恩。這件衣服是蒙恩而有的,這是何等的好。這件衣服說是我們自己造的,實在是我們自己造的,但是,另一面又是神所給的,因為憑著我們自己生不出一件東西來,是主藉著聖靈在我們裏頭作成的。許多時候,我們承認擔子太重,我們想要逃避,幾乎要禱告說:主阿,但願你放鬆我。但是,我們應當換一個禱告說:主阿,你給我能負擔;主阿,你使我經得起;主阿,求你給我潔白;主阿,求你給我發亮的衣服穿。


台灣宣教中心{社團法人全人生命教育研究協會}D.Min 陳元章牧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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