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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
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;
既是這樣,那裡能誇口呢?沒有可誇的了。用何法沒有的呢?是用立功之法嗎?不是,乃用信主之法。
所以(有古卷:因為)我們看定了:人稱義是因著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。
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就有可誇的;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。
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。
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

感謝神! 在一片混亂中不離不棄,即使在我什麼都看不到的時候,祂還是保護我照顧我,差天使來看顧我,一口一口的餵我吃下去,除去我一切重擔,而且也明白了十字架的代價是什麼,神的兒子與神隔絕時的經歷,只能以可怕恐怖來形容,被魔鬼下在監裡的滋味,但是那種脫去一層皮似的痛苦,真非筆墨能形容,還好神最後使我親眼看見死亡權勢,然後才能再活過來,回過頭來就可以堅固弟兄,因為有兩個弟兄也是被折磨,很久了,一個不能禱告,一個不能回到教會,本來我不能理解他們,但是經過這次,我才明白這個黑暗權勢的運作方式,天天控告弟兄,還會假另一個弟兄的形象,天天咒罵和唾棄神的百姓,連肉體也起來試探,在耳邊不停的破壞與神的關係,要把我們癱瘓成為俘虜,甚至連弟兄也加入試探攻擊中,就在身體極度疲累和虛弱的時候,招架不住,只有神是為我們爭戰的,就在我們自己都放棄自己的時候,就在我們失去一切感覺和平衡感的時候,祂仍坐著為王,仍然與我們同在,要拯救我幫助我,感謝神用一連串的rescue plan把我救回來,一個接一個的慈繩愛索,不然實在傷亡慘重,但是枯骨復生後成為一支極大的軍隊,相信神是公義公平的,不會對我特別嚴格和壞的,因為我是幼小,唉! 祂太看的起我了吧! 一定要這麼intensive嗎? 所以半個月已經夠慘了,聽別人說大半年都這樣,嚇死了,怎麼活ㄚ,這次我都活不了了,要不是神,就寧願死了,誰能喝這杯呢? 我們誰有信心,誰有能力,不都是神所賜的嗎? 當祂全都拿走的時候,就是這樣了,感謝神! 祂是知道的。以死相逼的神,你的心意滿足了嗎? 刮骨療傷的神,你是配得讚美的。在你的光中,必得見光。

I am me.

子曰:“由!誨女知之乎?知之為知之,不知為不知,是知也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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