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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人物記事_亞伯拉罕_07
Posted on 2012年10月12日 由 David
轉貼自David Huang 部落格 http://david-huang.blog.ntu.edu.tw/2012/10/12/%E8%81%96%E7%B6%93%E4%BA%BA%E7%89%A9%E8%A8%98%E4%BA%8B_%E4%BA%9E%E4%BC%AF%E6%8B%89%E7%BD%95_07/

前言

  平原的諸城被神的火審判燒滅以後,亞伯拉罕離開了希伯崙,遷往南地寄居。此時遷居的原因與12章10節遷往埃及的原因並不相同,那時是饑荒所迫,這時則非因饑荒之故。希伯崙的地勢較高,是亞摩利人、赫人等迦南族人居住之地(迦南曾受挪亞咒詛);南地則較低,屬於平原地區,當時是非利士人居住的地區,他們不屬於迦南族人,而是迦南的兄弟麥西的後代,同屬含的族系。根據創世記10章19節推斷,所多瑪、蛾摩拉的居民也是屬於迦南族人,和希伯崙的居民同族,當亞伯拉罕觀看平原諸城被燒上騰的煙氣之時,他可能回想到神在15章16~17節的說話和情景,此時希伯崙尚未遭到審判,是因「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」,與希伯崙人同族的所多瑪、蛾摩拉居民此時因罪大惡極而遭毀滅,希伯崙的迦南族人在四百年後也將面臨神公義的審判。

  亞伯拉罕可能是為了預備迎接以撒的出生,才離開迦南人居住的希伯崙地,遷往非利士人居住的南地,寄居在基拉耳。後來亞伯拉罕在南地寄居之處與基拉耳王亞比米勒立下和平的誓約,稱那地為別是巴,在那裏住了許多年日,以撒的一生絕大部分的時間都住在別是巴,雅各逃離父家以前是住在別是巴(創28:10),以色列全家下埃及的最後一站也是別是巴(創46:1),此地有一棵亞伯拉罕親手栽種的垂絲柳樹(創21:33)。

7.生出承受產業的後裔

7-1神許可的試煉並祂主宰之手的保護

讀經:創世記20:1~18

  蒙召者憑信跟隨神的引導往前之時,主仍會安排一些火煉的試驗臨到,這樣的試煉好像煉金的火爐一樣,為要使我們已經有的信心更純淨、更加強,致使神在這個人身上能夠得著更大的榮耀。

  此章可與12章9~20節的情境對照來看,從亞伯拉罕離開父家漂泊的時候開始,無論走到哪裏,他一直對外稱呼撒拉為妹子,即使這樣的稱呼曾讓他在埃及遭遇危機,但自那次事件以後,他似乎也未曾改口。當亞伯拉罕來到非利士人的基拉耳寄居時,口頭上仍帶著這個已經成形的習慣,結果再次使撒拉遭遇了曾在埃及遭遇的危機,而且這次又是緊接在應許撒拉生出以撒之後,這個試煉的嚴重性,不僅關乎蒙召者個人的榮辱得失,更是關乎神永遠的旨意能否成就。

  蒙召者一生所遭遇的各種環境,都是主宰的神所量定分好的。按我們來看,19章之後如果緊接著21章,神給亞伯拉罕和撒拉成就了生出以撒的應許,似乎是理所當然、再好不過了。我想我們必沒有人期望,在領受應許到應許成就的短暫期間還要遭遇火煉般的試煉,但神所量給亞伯拉罕和撒拉的經歷卻是如此。在神主宰的許可之下,第20章插在19章和21章之間,亞伯拉罕和撒拉在南地遭遇了一個危險的處境:「亞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取了去。」(20章2節)

  這個危險的情況關係到神應許的成就,亞伯拉罕的作法雖然保住了自己的性命,但卻使神的應許暴露在極大的危險中。這一件事,使神所揀選的器皿可能遭受玷汙的危險,實在關乎神自己的權益,亞伯拉罕容許撒拉被帶走,神自己卻不容許祂的器皿受到玷汙!為此,他雖然許可困境的臨到,卻仍在困境中親自保護屬祂自己的器皿。20章3~7節,神在夢中厲害地警告亞比米勒,阻止他親近撒拉。在第7節,神對亞比米勒提到亞伯拉罕時還說:「他是先知,他要為你禱告,使你存活。」這些話透露出神許可亞伯拉罕進入此次試煉的目的,祂雖然親自攔阻了亞比米勒,但卻要藉此機會,讓蒙召者進一步持守並運用他的信心。

  20章7節,是全本聖經第一次使用「先知」這個詞彙。此處卻不是注重先知講道的話語職事,而是注重先知禱告的職事。方才在18章23至33節的時候,亞伯拉罕在耶和華面前,為所多瑪城中的義人有一次榮耀的代求,在那次代求中,亞伯拉罕雖未提起羅得的名字,但耶和華知道他顧念的正是羅得。所以到了19章29說:「祂記念亞伯拉罕…打發羅得從傾覆之中出來。」那是神對蒙召者代求的答應。然後到了20章的困境中,神的旨意仍是要亞伯拉罕禱告,進一步運用他所有的信心,此時的亞伯拉罕在神的說話中已被表明是一個「先知」。

  在以撒還未來到以前,神安排這個環境讓蒙召者操練盡先知禱告的職事,此時撒拉雖然未有孩子,但已領受了生子的應許,而此次信心的操練,明確是為了別人「生育」的事情來禱告。亞伯拉罕禱告了嗎?17節說:「亞伯拉罕禱告神,神就醫好了亞比米勒和他的妻子…」他禱告了!他明白了神在他身上的心意,也忠於神所賦予他的職事,他相信神所應許他和撒拉的都必成就,因此站立在堅定不移的信心上,也能為別人不能生育的疾病禱告!這是神奇妙的旨意,祂將有病的人放在蒙召者身旁,是要他憑信替他們代求,好叫神的名得著榮耀。

  先知的職事並不像許多人所想的,僅僅是講道或說預言;聖經中的眾先知,他們固然也講道,也說預言,但在他們身上卻有一個顯著的特點,就是「凡事禱告祈求」。先知禱告職事的重要性,一點也不輕於他們的話語職事。例如以利亞、但以理,他們都是禱告的人,而禱告正是他們的職事大有功效的祕訣。一個缺少與神交通、缺少禱告的人,怎能作神的先知呢?怎能作神話語的出口呢?縱然說話,他的話語怎能命中人即刻的難處呢?

7-2以撒的出生

讀經:創世記21:1~7

  21章1~5節:「耶和華按先前的話眷顧撒拉,便照祂所應許的給撒拉成就。當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,撒拉懷了孕;到神和亞伯拉罕約定的日期,就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。亞伯拉罕為撒拉給他生的兒子起名叫以撒。以撒生下來第八日,亞伯拉罕照著神所吩咐的,給他的兒子以撒行了割禮。他兒子以撒出生的時候,亞伯拉罕年一百歲。」感謝神,等到了一百歲,終於生下了能夠承受神聖產業的兒子。這一個兒子,不是按著肉體的意思,而是按著神的意思生的,不是憑血氣的力量,而是憑神所賜的生命之恩。

  關於以撒,保羅在加拉太書3章2節及4章28節,指著加拉太「已經接受聖靈」的信徒說,他們是應許的兒女,正如以撒一樣。對照使徒行傳19章2節的以弗所召會來看,那時以弗所有一班真正重生的信徒,他們雖已信主,卻尚未接受聖靈,保羅在使徒行傳19章2節的問題指明,信徒確實可能已經重生卻尚未領受聖靈,這樣的信徒在經歷上尚未達到「以撒」。

  19世紀末時,慕安得烈寫了一本書-「基督的靈」(該書曾由台灣福音書房譯成中文,唯該譯本漏未將原著序言譯出),該書的前兩章論到,一個人在信主重生的那一刻,所得到的乃是神所賜給他一個新心和新靈(這是因從神而來的新生命被分賜到他的靈裏),然而,此時,神自己的靈卻未必同時內住在他的新靈裏面。若信徒從未經歷過聖靈的浸(如在使徒行傳8章17節、19章6節),那麼他也將缺少榮耀基督藉著聖靈內住在他新靈裏面的經歷。在此書中,慕安得烈帶著極迫切的負擔,呼籲每個重生的信徒都當渴慕領受五旬節的聖靈、追求受聖靈的浸,並且不是為了提升作工的能力而追求靈浸,而是為了充分經歷神人互住的有福實際而追求聖靈的浸。

  按照慕氏的剖析,聖經所說領受「新靈」和領受「聖靈」指的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經歷,而且不必然同時發生,加拉太書中的信徒已經得到了二者,但行傳19章2節的以弗所信徒則只有前者,已有新靈,還沒有領受聖靈。前者是一個人悔改信主時所經歷的,就是一般所說靈裏的重生,後者則是經歷在聖靈的浸時所得著的,二者不必然在人信主時同時發生。慕氏對於靈浸的教導與弟兄會的教導所側重面向不同,弟兄會系統的教導強調人信主時「一次完全的蒙恩」,他們認為人一信主便有聖靈內住,而經歷靈浸是為了得到能力的外衣。19世紀時弟兄會發明「外衣的靈」這樣的說法,而到了20世紀,李常受弟兄則發明「經綸的靈」這樣的詞彙,他們都認為每個信徒重生時已經得到內住的靈,故聖靈的浸必是為了外在事奉的能力。弟兄會系統的教導叫人運用信心相信「聖靈內住」的道理,然而,慕氏卻是按照信徒的實際經歷,呼籲信徒追求聖靈的浸。慕氏發現,信徒經歷靈浸的結果,並不是單方面提升了事奉的能力,更使他們能夠主觀感受並經歷的耶穌的內住、引導和掌權,因為「聖靈的內住」絕不是靠道理能夠教出來的,而是一個經歷靈浸的信徒自然得到的經歷。(慕氏的話語職事除了關注信徒對聖靈的經歷以外,更強調信徒必須持守「內在生活」,他不像弟兄會的教師那樣注重聖經道理的解釋和分析。)

  觀諸近百年來的召會歷史,那些認定靈浸只是為了外在能力的信徒,通常會走向兩種極端:積極派過度強調靈恩、異能、神蹟奇事,很可能落入邪靈假冒的欺騙,或者容易愛「能力」過於愛「主自己」;消極派則自認為專注於追求基督作「生命」,而極其忽略靈浸的經歷,同時輕看神醫、神蹟這類的事。無論積極派或消極派,他們對靈浸的觀點都是受到弟兄會教訓的影響。回顧20世紀的召會歷史,我們不得不說,這兩派的經歷都不是完全健康的,而經歷的偏差乃肇始於解經和教訓的偏差,失之毫釐,差以千里。

  「聖靈的浸」是先鋒約翰在福音的起頭鄭重預告的經歷,在新約時代有著無比重大的意義,但在弟兄會系統的解經中卻被窄化成只為「提升作工的能力」。對照來看,慕安得烈注重經歷靈浸所帶來的神人聯結、互住、調和、合一,雖然不是基督教界主流的神學教訓,但自從五旬節運動開始以來,卻在許多隱而不顯的角落,被愈來愈多神的兒女追求並實踐。這些神的兒女專注地愛主耶穌,學習凡事讓祂居首位,主也將祂超越浩大的能力加給這些愛祂的人,因他們正是夠資格承受產業的後裔,他們有領受靈浸時的外顯記號,也有內住的聖靈自己作他們基業的憑質。凡是為了更深聯於耶穌而追求靈浸的信徒,從來沒有奔入極端的。

  你或許會說,這些事和我們讀到「以撒」有什麼關係?大有關係!因為按經歷來看,所有重生的信徒都已經踏上了和亞伯拉罕同樣信心的旅程,然而,我們雖已重生有了新靈,卻仍需要追求靈浸,領受神的靈親自的內住。我們信主之後,應當持守信心,喫靈糧、喝靈水,使信心因神的話語而益發剛強,直到我們在經歷中能生出「以撒」、成為「以撒」,憑信領受那得榮耀之耶穌基督的聖靈,藉此祂才可能在我們裏面顯現、內住、掌權。如果你從未經歷聖靈的浸,可以說,你還沒有達到「以撒」,你在經歷上還只是「亞伯蘭」,你需要持守信心、竭力往前,從這一站往前到下一站,離開吾珥、哈蘭,進前到示劍、伯特利、希伯崙、別是巴。

7-3遭受屬肉體之人的戲笑

讀經:創世記21:8~9、加拉太書4:29

  21章8~9節:「孩子漸長,就斷了奶。以撒斷奶的日子,亞伯拉罕設擺盛大的筵席。當時,撒拉看見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戲笑,」關於這裏的記載,保羅在加拉太書4章29節又說:「當時那按著肉體生的,怎樣逼迫了那按著靈生的,現在也是這樣。」從保羅的話來看,哪裏有真正的以撒,哪裏就伴隨著屬肉體之人的戲笑,自古至今皆然,而且戲笑的人甚至可能來自那些按外表自認屬神的人們。在保羅的時代,逼迫基督徒最厲害的正是猶太教徒,他們堅持自己事奉神的方式才是純正的、正統的,這些人頭腦裏裝滿了虛空的道理,對於生命和聖靈卻毫無經歷,保羅甚至稱他們為「犬類」。主耶穌在麥子與稗子的比喻中預言,祂的召會中將會存在許許多多的稗子-假信徒,因此,在今日的召會生活中,「以撒」可能不會受到「犬類」的逼迫,但卻還可能繼續遭受來自「稗子」的譏誚。

  其實,真實與虛假不一定是截然二分的,即或是一個真正重生的信徒,在他身上仍可能繼續帶著許多虛假的成份,如同「糠秕」一般。當我們愈隨從肉體、隨從己意而活的時候,我們就是虛假的,我們常常在不經意之間,戲笑那些真正隨從聖靈而行的以撒。舉一個最顯著的例子,使徒行傳2章中那些來自天下各地的虔誠人,當他們看見、聽見門徒們領受靈浸、說方言讚美神的現象時,竟有一些人譏誚地說:「他們無非是被新酒灌滿了!」這些譏誚者的意思其實是說:「他們發酒瘋了!」已過的一百年間,也不斷有人譏誚五旬節運動中人們領受靈浸時得釋放讚美神的表現,屬肉體之人所發出的戲笑,自古以來從不減少。

  我想,我們的主之所以容許稗子混雜在麥子中間,並且禁止僕人剷除稗子,實在是為了麥子的益處。今天你若迫切追求聖靈的浸,或在聚會中順從聖靈的推動而大得釋放讚美神,你仍可能招致身旁一些「信徒」的譏誚,而且主仍可能禁止你對抗他們,禁止你與他們爭辯,但這也是為了你的益處。因著稗子的存在,迫使我們必須更多喪失自己的魂生命,必須走十字架的道路,等到「以撒」完全得成全的時候,稗子就毫無用處了,那時主才要親自差遣天使薅集他們,用火將它們燒盡。「那時,義人在他們父的國裡,要發光如同太陽。有耳可聽的,就應當聽!」(馬太福音13:43)

7-4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

讀經:創世記21:10~21

  神所預備賜給世人的福份,並不是「永生」與「滅亡」的二分法。在永生之中,各人所享受的福份是有等次高低的,有普通的福份,也有上好的福份。普通的福份就是永遠的生命,連同在彌賽亞掌權治理之下的醫治與平安,這是神為所有敬畏祂的邦國所預備的;上好的福份則是專特為神所揀選的子民所預備,這子民就是亞伯拉罕後裔中的得勝者,上好的福份不僅是生命、醫治、平安,更包含了成為與彌賽亞聯結的新婦,連同長子名份的祝福、君王職分與祭司職分的榮耀。神應許亞伯拉罕後裔要承受的產業,乃是上好的福份,而惟有被神算為「後裔」的人才有資格承受。以實瑪利也是亞伯拉罕所生的,但神並沒有揀選他或他的後裔來成為祂獨特的產業、承受上好的福份,雖然如此,神仍應許以實瑪利的後裔成為大國(21章18節),但這一福分的等次是列在邦國的等次,而不是新耶路撒冷的等次。

  新耶路撒冷的十二個城門上,寫著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,以色列的兒子們都是在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的名下承受應許的產業(創世記48:16)。城門是城的入口,這含示即使到了新約時代,任一個外邦人因信福音被接入這神聖的產業,他仍是被歸屬到某一個支派(以西結書47:23、啟示錄7:9),只是我們蒙恩進入新耶路撒冷至今,可能還不知道門上寫的名字是哪一支、哪一派,但這並無礙於我們現今經歷並享受神的救恩。十二個門的名字雖然不同,但其構成都是「珍珠」,就是藉著死而復活的主耶穌,這是完全一樣的,沒有任何支派可以不藉著主自己,就進入這神聖榮耀的國度,因為除祂以外別無拯救(使徒行傳4:12)。

  身為新約時代的基督徒,在召會生活中,我們必須清楚知道神呼召我們的盼望和目的有多大的榮耀。許多信徒缺少認識,還不知道所蒙的呼召有何等盼望,還不知道他們蒙召承受的基業有何等榮耀(以弗所書1:18),他們對「福音」的領會停留在普通的等次,而不是上好的等次,他們的行事為人只能與他們所領會的「呼召」相配,停留在邦國的水平,沒有達到新耶路撒冷。

  創世記21章12節,神對亞伯拉罕說:「在以撒裏的,纔要稱為你的後裔。」在以撒裏的是誰?就是自主婦人的兒子、屬天耶路撒冷的子民(加拉太書4:26、希伯來書12:22~23)。親愛的弟兄姊妹,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讀這些話語的時候,我們如此關切各人的經歷!如果你只是把亞伯拉罕和以撒當作故事聽一聽、當作道理講一講,你很可能根本享受不到這一上好的福分!你到底在哪裏?你的召會生活到底在哪個範圍?是在以撒裏嗎?是在城內嗎?你到底在哪裏?你必須為著自己的經歷尋求神,尋找、叩門、祈求,恩門今日必為你敞開(但應當趁著還有今日),你必須自己去叩門,沒有一個教師可以代替你進到神面前。

7-5別是巴(盟誓之井)、伊勒歐拉姆(永遠之神)

讀經:創世記21:22~34

  「別」是「井」的意思,「是巴」是「誓約」的意思,別是巴的意思是「盟誓之井」,亞伯拉罕在此地與非利士王亞比米勒起誓立約,雙方誓言在有生之年和平相待、互不侵犯。創世記21章的誓約,是亞比米勒王發起的,亞比米勒王的軍事力量必然遠勝於亞伯拉罕,然而,神已經在亞比米勒王的眼前顯示了亞伯拉罕是先知,顯示神與他同在,這使得亞比米勒絲毫不敢得罪亞伯拉罕。盟誓的動機或許是出於對亞伯拉罕這一寄居者的懼怕,恐怕他強盛之後會威脅非利士人的利益,故亞比米勒帶同他的軍長前來與亞伯拉罕立定盟約,亞伯拉罕也沒有拒絕。這個誓約在某種程度上也保障了亞伯拉罕寄居在那地的安寧,亞伯拉罕也趁此之便,用七隻母羊羔確認了一口水井的使用權,這就是「別是巴」這一地名的由來。

  古時候,在遠離河水的地方,「井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。無論是對人、牲畜或農作物,水都是維持生命的重要元素,若能夠將開鑿一口活水井,藉此利用地底下隱藏的水源,那麼富足和昌盛指日可待。亞伯拉罕旅世的後半生,以及以撒後來的富足昌盛,都離不開「活水井」。事實上,蒙召者所信靠的永活神,才是真正豐盛生命的源頭,我們若盼望對神成為富足昌盛,在信心上務須開鑿深挖,直到我們在任何景況之中,都能憑信支取那深藏在祂裏面的富源。亞伯拉罕和以撒在別是巴所經歷的,乃是一種平靜敬虔的生活,不再漂泊、沒有掙扎、毫無擾亂,在平靜敬虔中享神賜福、繁衍昌盛。

  21章33節:「亞伯拉罕在別是巴栽了一棵垂絲柳樹,又在那裏呼求耶和華永遠之神(伊勒歐拉姆)的名。」垂絲柳樹是早春開花的蜜源植物,有柔軟細長的枝條帶著針楔狀葉,隨風搖曳自在。牠細長的枝條令我想念「延伸長遠的生命」,正如「伊勒歐拉姆」這個名稱所含示的。這棵垂絲柳樹坐落之處,是亞伯拉罕呼求永遠之神的名的所在,也是亞伯拉罕陪伴他兒子以撒成長的所在,將來更是神的以色列誕生之所在。當蒙召之人憑信領受了神兒子永遠的靈以後,他們在召會生活中所經歷的,正是這種「示巴井旁垂絲柳」、「交通不斷、安息無憂」的生活,觀諸召會歷史,一切滿有生命果效的偉大事工,無一不是孕育於這種平靜敬虔的內在生活。在此注重的不是解經的知識,知識叫人自高自大,乃是紛爭與分裂之源;在示巴井旁,有和平的誓約,有父與子愛中親密的交通,這是生命與建造之源,是每一個領受了五旬節聖靈之人應當進入的正常經歷,讓主差遣實際的靈帶領每一個信徒進入。阿們!阿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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